关于报送2009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执行成果及决算报表的通知
来源: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  发表时间: 2009-12-7   浏览次数: 738

关于报送2009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执行成果及决算报表的通知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你单位申报的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、管理人才项目(项目名称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,项目号: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)已经列入南京市2009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专项资金资助计划。经费划拨工作即将开始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填写表格。请你单位在全面总结项目执行情况的基础上,认真填写《引进国外技术、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》、《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决算表》和《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表》,并收集外国专家在本单位工作照片2张。相关表格可从南京国际人才智力网(www.naiep.org)“文档下载”栏的《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表格汇总》下载。

二、整理票据。在填写《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决算表》时,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《关于印发〈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〉(暂行)的通知》的规定,项目单位须提供以下单据的复印件:1、专家机票和购买机票的发票;2专家零用费支付单据或签收单据;3、专家食宿交通费支付单据;4、城市间交通费单据。翻译费、陪同人员费用等均不在资助范围内。我局将严格按照财政规定,依据以上单据的复印件进行核销。

三、经费划拨事宜。项目完成质量高、票据规范、经审核合格的项目单位,我局将随后另行下达经费划拨通知。

四、请各单位将引进国外技术、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》、《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决算表》、相关费用票据各一式3份(A4纸打印)及电子版本,《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表》一式1份,外国专家工作照片2张,于1215日前报送市外国专家局。联系人:姚群;地址:南京市北京东路63#南京人才大厦海外人才服务区;邮编:210008E-mail:qunyao@naiep.org;电话:025-83151982;传真:83213166

附件:国家外专局聘请外国专家资助标准

 

南京市外国专家局

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

附件:

国家外国专家局聘请外国专家资助标准

单位:人民币元/

序号

科目名称

资助标准

资助标准上限

备注

1

国际旅费

经济舱

资助标准内实报实销

一次往返国际机票。

2

专家零用费

200/天以内

5,000

最多资助天数为30天,超出部分由地方支付。

3

专家食宿交通费

500/天以内

15,000

最多资助天数为30天,超出部分由地方支付。

4

城市间交通费

 

 

经济舱

实报实销

入(出)境口岸至工作城市一次往返中国境内交通费

5

合计

 

上限30,000

14项支出合计不能超出资助标准上限:不支付国际旅费上限减1万元;不支付城市间交通费上限减2000元。

 


2009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表

项目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用人单位:

项目完成情况

申请立项时计划引进国外专家人次

 

当年实际引进国外专家人次

 

项目完成进度

□提前 □按时 □延误

引进的国外专家在项目中发挥的作用

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
引进专家经费投入

引进国外专家经费总投入(万元)

 

申请外专局资助金额(万元)

 

单位自付金额(万元)

 

项目综合效益

项目完成后,每年为单位新增或预增产值(万元)

 

项目完成后,每年为单位新增或预增利税(万元)

 

对单位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的提升作用

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
对单位人才及团队培养的促进作用

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
对整个行业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和引领作用

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
引进专家经费管理

经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健全性、规范性

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
决算金额、费用单据、帐表纪录的真实性、完备性

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
注:1、此表为一项目一表;

2、请结合项目总结,认真、如实地填写相关内容,评价情况将作为经费划拨的参考依据。

3、表格填写完后,请加盖单位公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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