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2009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执行成果及决算报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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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单位申报的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、管理人才项目(项目名称: ,项目号: )已经列入南京市2009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专项资金资助计划。经费划拨工作即将开始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填写表格。请你单位在全面总结项目执行情况的基础上,认真填写《引进国外技术、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》、《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决算表》和《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表》,并收集外国专家在本单位工作照片2张。相关表格可从南京国际人才智力网(www.naiep.org)“文档下载”栏的《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表格汇总》下载。
二、整理票据。在填写《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决算表》时,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《关于印发〈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〉(暂行)的通知》的规定,项目单位须提供以下单据的复印件:1、专家机票和购买机票的发票;2、专家零用费支付单据或签收单据;3、专家食宿交通费支付单据;4、城市间交通费单据。翻译费、陪同人员费用等均不在资助范围内。我局将严格按照财政规定,依据以上单据的复印件进行核销。
三、经费划拨事宜。项目完成质量高、票据规范、经审核合格的项目单位,我局将随后另行下达经费划拨通知。
四、请各单位将《引进国外技术、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》、《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决算表》、相关费用票据各一式3份(A4纸打印)及电子版本,《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表》一式1份,外国专家工作照片2张,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外国专家局。联系人:姚群;地址:南京市北京东路63#南京人才大厦海外人才服务区;邮编:210008;E-mail:qunyao@naiep.org;电话:025-83151982;传真:83213166
附件:国家外专局聘请外国专家资助标准
南京市外国专家局
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附件:
国家外国专家局聘请外国专家资助标准
单位:人民币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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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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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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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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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标准上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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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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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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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旅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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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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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标准内实报实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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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往返国际机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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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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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零用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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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/天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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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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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多资助天数为30天,超出部分由地方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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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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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食宿交通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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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/天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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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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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多资助天数为30天,超出部分由地方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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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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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间交通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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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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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报实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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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(出)境口岸至工作城市一次往返中国境内交通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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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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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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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限30,0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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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4项支出合计不能超出资助标准上限:不支付国际旅费上限减1万元;不支付城市间交通费上限减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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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度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表
项目名称: 用人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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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完成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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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立项时计划引进国外专家人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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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实际引进国外专家人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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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完成进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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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提前 □按时 □延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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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进的国外专家在项目中发挥的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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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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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进专家经费投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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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进国外专家经费总投入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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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外专局资助金额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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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自付金额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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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综合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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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完成后,每年为单位新增或预增产值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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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完成后,每年为单位新增或预增利税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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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单位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的提升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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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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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单位人才及团队培养的促进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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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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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整个行业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和引领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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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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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进专家经费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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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健全性、规范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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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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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算金额、费用单据、帐表纪录的真实性、完备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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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很好 □好 □一般 □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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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此表为一项目一表;
2、请结合项目总结,认真、如实地填写相关内容,评价情况将作为经费划拨的参考依据。
3、表格填写完后,请加盖单位公章。